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衣服上溅着血渍,手里握着一把p5
他抬起头,眼睛在锁到蝙蝠侠时终于聚焦了。
等等?他该不认识他吗?
蝙蝠侠皱起眉,关掉耳麦的话筒。他不需要看到全貌,他仅凭那双眼和眉弓就能认出那人。
他的死对头,哥谭的罪犯王子thejoker。
恐怕joker只剩下一摊骨头,蝙蝠侠都能通过骨像认出joker。
所以joker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?
他还能为什么出现在九头蛇的地盘?
蝙蝠侠的脑中闪过了些什么,joker、超人、纽约、法斯特与彼得帕克的联系,失踪的苍白骑士。
小丑是苍白骑士。
蝙蝠侠在心中骂出一句阿福绝对会用不赞同眼神看他的脏话。
sht,他早该猜到的,哥谭小丑和纽约苍白骑士的种种联系,如此多违和的地方。
也或许是他本身并不愿意承认背负苍白骑士名号的是小丑,他选择忽略那些违和。
但现在事实就是,苍白骑士就是小丑。
这就像是上天开了个玩笑,joker把这些当做什么了?笑话?想当坏蛋就当坏蛋,想做好事就做好事?
这让蝙蝠侠感到愤怒和恼怒。
蝙蝠侠不再多想,他抬起头,决定先解决这个□□控了的凋零战士。
法斯特抬起手,对准蝙蝠侠毫不犹豫地开始扫射。
蝙蝠侠拽着斗篷挡下子弹,散开斗篷,他腿部发力冲向法斯特,拳头握紧向法斯特攻去。
法斯特的反应速度也非常快,他躲过蝙蝠侠的拳头,找准角度再次开枪。
蝙蝠侠躲过子弹,冲着法斯特的下巴就是一个上勾拳,法斯特在后退的同时拽住蝙蝠侠的猫耳将他扯倒。
紧接着法斯特的枪托毫不犹豫地砸在了蝙蝠侠的下巴上。
就好像是报复蝙蝠侠刚才的所作所为一样。
法斯特抬枪托的力道不低,蝙蝠侠感觉自己的下巴骨都碎了。
法斯特的近战水平不俗,他的敏捷力和瞬间爆发能力都可以算得上顶尖级别,这些组合起来能给别人造成的伤害极高。
再看看蝙蝠侠,蝙蝠侠无论是敏捷、力量、爆发、耐性、反应力都是顶级,是传说中的五边形战士呢。
所以蝙蝠侠没用多久就制服了被控制的法斯特,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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