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绑在椅子上的男人。
法斯特将手中带着血渍,故意做的坑坑洼洼的刀刃漫不经心地在男人肩膀上擦了擦。
他一手握着男人自然垂下的下巴,迫使失去意识的男人抬起头来,男人的身上留下各种各样的血痕,脸上却只有额角留有伤口,血已经干在了侧脸。
那张脸还是很有辨识度。
法斯特的声线比以往压得更低,五色的灯光落在法斯特身上,看起来有些许蒸汽波的绮丽。
法斯特捏着男人的下巴摇了摇,语气古怪:你觉得你不认识他?还是,你认为他是无辜者?
蝙蝠侠当然认得这人,约翰科利尔。
第108章 108
约翰科利尔。
他是法斯特
不,是初代白昼骑士的朋友。
又或者说,叛徒。
白骑士与约翰确实是朋友。
很难想象,对吗?
初代的白昼骑士与如今的黑暗骑士毫不相同,过去白昼骑士的友人遍布全哥谭。
蝙蝠侠曾花费了大量时间与精力去调查一切和白骑士相关的线索,最终得到了完整的事发经过。
那时的白骑士善良、强大并且正义感十足,大到扫荡黑帮,小到街边抢劫,只要发生恶□□件,他总会出现在那。
哪怕在现在,白昼骑士也依然是人们心中的当之无愧的英雄。
一心想要哥谭变好的白骑士并不懂得拒绝他人,也没有区分好坏人的能力。
每当有一个人对他说,想和他并肩作战,守护哥谭。
白骑士总会温柔的、毫无顾忌的展现自己的秘密,并将那人纳入自己的同伴。
白骑士的想法很简单,想要守护哥谭、决心守护哥谭的人越多,哥谭就会变得更好。
约翰是法斯特第一次以白昼骑士身份在哥谭行动时,从暴徒手中救下的哥谭警察。
约翰崇拜白骑士,成为了白骑士的伙伴,也成为了白骑士最好的朋友。
他利用自己身为警察的职业之便为白骑士收集案件情报,和其他白骑士的同伴一起,为了帮助白骑士和让哥谭变得更好而行动。
一开始大家都满腔热血,这是自然的,能和自己喜爱的英雄共事,与他成为朋友,谁不稀罕呢?
白骑士也是真诚的将这些帮助他的人当做朋友,他们清楚白骑士的真实身份,也替白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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